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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认真抓好2011年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意见


  (二)切实推进新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今年我区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及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涉及黔中、胜天、附廓、岔河、象鼻岭、格闹河等6座水库,计划搬迁移民6653人,其中: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涉及织金县2000人、纳雍县2600人,胜天水库涉及金沙县251人,附廓水库加高扩建工程涉及黔西县1188人,岔河水库涉及大方县350人,象鼻岭水电站施工区建设征地涉及威宁县264人。为此,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高度重视移民生产生活安置。务必按照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或实施规划,认真落实移民安置去向,加快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保证移民按期进行搬迁,并帮助移民对接落实好耕地,确保移民群众具备维持基本生计的生产资料,同时对已经推行征占耕地长期补偿的水库,坚持贯彻落实好有关补偿政策,在此基础上,结合县(市)实际,积极探索移民生产生活保障机制,确保移民当前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发展生计有保障。二是着重强化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认真分解年度计划,落实好阶段性工作任务,明确具体工作程序,切实抓好集中安置点场地平整及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和文、教、卫等公共设施建设,为顺利推进移民建房和搬迁安置创造条件。同时,按照生态文明家园“五园新村”建设要求,整合各方资源,规范移民建房,实施移民新村“亮丽工程”,改善移民人居环境和生活方式。三是切实搞好移民搬迁安置保障服务。县(市)人民政府必须认真履行移民搬迁安置服务保障主体责任,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及时办理搬迁安置移民的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耕地承包证等相关手续,有效解决好移民搬迁安置过渡期就医、子女入学以及生产生活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四是注重加强水库淹没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省的要求,切实做好截流水位线下或水库淹没线下库底清理和专业项目迁(改)建工作。五是认真抓好跨省界河电站移民工作。威宁县要加大与象鼻岭、格闹河水电工程业主的协调沟通力度,依据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切实做好象鼻岭、格闹河等跨省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三)切实搞好已建水电站移民安置“处遗”工作。必须按照国家和省的“处遗”政策规定,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洪家渡水电站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认真兑现引子渡、索风营水电站移民遗留问题处理个人部分资金,有效解决库区存在的问题。一是扎实开展洪家渡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回头看”工作。洪家渡水电站库区大方、黔西、织金、纳雍四县要对照“处遗”政策规定,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认真查找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尽快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尤其要扎实抓好政策执行、人口争议问题处理、集体财产兑现、婚出人口问题解决以及其它突出问题的解决等工作,妥善圆满地把洪家渡水电站移民遗留问题解决好,真正把这件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同时,要对出县区内安置和出县跨区省内安置的原迁移民、移民搬迁结束至2006年6月30日前自然增长的人口,以及按照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规定应核减的人口等进行全面梳理和统计,并加强与安置地政府和移民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切实做好后扶指标划转等相关后续问题处理工作。要抓紧按照项目管理规定和洪家渡“处遗”规划,履行程序并及时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和专业复建项目,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要对整个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测算、梳理和总结,认真做好结余资金使用规划的编制工作,严格规范“处遗”资金管理。二是有序推进引子渡、索风营水电站移民遗留问题处理。黔西、织金两县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引子渡、索风营水电站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实施方案,切实抓好移民个人“处遗”资金兑现工作,并加大联系协调力度,妥善处理好出县跨区外迁安置移民涉及的有关问题,按时完成“处遗”工作任务。三是认真开展东风、乌江渡库区“处遗”试点工作。黔西、织金、金沙三县要按照黔府发〔2010〕12号文件精神和省的安排部署,结合库区实际,有针对性地编制东风、乌江渡两库区“处遗”相关规划和方案,统筹解决好移民遗留问题。四是超前做好省级检查验收准备工作。认真总结各库区移民遗留问题解决情况、政策执行情况、资金兑现情况等,建立和完善“处遗”工作档案,切实抓好自查工作,精心做好省级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五是高度重视库岸失稳处理。县(市)人民政府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库岸失稳诱发的地质灾害纳入防灾预案和年度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排查和监测,按程序及时上报险情和隐患,并督促电站业主委托设计单位对库区引发地质灾害的成因和危害进行全面勘察,迅速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障库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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