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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负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城乡规划工作,确保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定点、安全距离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参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工作。

  (十)地区城管局

  负责城市燃气等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参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工作。

  (十一)地区商务局

  负责全区成品油经营行业安全管理;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参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工作。

  (十二)地区邮政局

  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参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工作。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毕节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联席会议成员

  主 任:王 祺(行署副专员)

  副主任:郭 凯(行署副秘书长)

  谢培午(地区安全监管局局长)

  雷 浩(地区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成 员:谢明富(地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刘剑锋(地区工业能源委煤炭管理办公室主任)

  周兵志(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王文军(地区质监局总工程师)

  杨 劲(地区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

  程 静(地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徐永忠(地区卫生局纪检组长)

  杨晓铁(地区工商局局长)

  黄道先(地区城管局纪检组长)

  孔维林(地区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王显斌(地区商务局总经济师)

  甘 勇(地区邮政局副局长)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

  办公室主任:谢明富(地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办公室副主任:甘明静(地区安全监管局监管三科科长)

  成    员:陈 锐(地区工业能源委安全生产科科长)

  王森林(地区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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