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关于评选自治区会计学会先进分支机构的通知
各地、州、市会计学会,自治区会计学会各专业分会:
为庆祝自治区会计学会成立30周年,进一步促进和繁荣我区会计学会工作,自治区会计学会决定开展分支机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地、州、市会计学会和自治区会计学会各专业分会。
二、评选条件
自觉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严格按照章程的规定开展工作、履行义务。
1.宣传党和国家有关会计、财务和经济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规、制度,能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提供意见和建议;
2.能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能及时解决学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有关对策,会计学会工作为推动会计改革的不断深化,为强化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提供理论指导成效显著的;
3.发挥学会智力优势,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智力服务工作,培养会计人才,提高会计队伍素质和会计工作水平成效显著的;
4.编辑、翻译出版会计刊物、书籍、资料,组织学术交流社会效益显著的;
5.完成自治区会计学会安排的有关工作任务,及时缴纳学会会费等方面。
三、推荐上报时间
各地、州、市会计学会和自治区会计学会各专业分会依据评选条件,认真填写《自治区会计学会先进分支机构推荐表》(见附件),于2010年12月6日前将推荐表上报自治区会计学会。
地 址:乌市明德路16号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祁新济
联系电话:0991-2817414、2359413
附件: 自治区会计学会先进分支机构推荐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自治区会计学会先进分支机构推荐表
分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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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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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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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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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主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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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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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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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会计学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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