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关于下达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201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商品和服务支出依据编制内实有人数、车辆数,按照超编按编制,空编按实有的原则来进行核定。超编人员和超编车辆均不予核定经费。

  会议费是依据《自治区本级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只安排主管部门年度工作会议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助学金、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调整增加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其他补助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自治区本级财力,区别轻重缓急进行安排的。具体项目详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

  三、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的支出预算中,各项支出因素已给予充分考虑,执行中如无政策性增支因素,支出预算一律不予追加。

  (二)各项支出要严格按照确定的预算执行,杜绝没有预算的支出;同时,要保证人员工资、取暖费、会议费以及各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和挪作他用。

  (三)年初预算执行中,对于未明确到具体项目的专项经费预算,应积极会同主管部门提出分配意见后及时下达,逾期不分配下达的,收回预算指标。

  (四)各部门要对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考评,对年初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必须于10月15日前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对执行中追加的专项资金,必须于12月15日前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五)要保证完成各项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并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库和财政专户。各部门当年专项收入、基金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超收部分,统一结转到下年安排使用;短收部分,相应调减预算单位支出预算。

  (六)请各部门在财政厅批复下达15日内,将部门预算批复下达到基层单位,不得再进行二次分配,同时将批复情况抄送我厅备案。

  (七)请各部门到财政厅分管业务处备份2011年部门预算电子数据。

  附件:1、2011年自治区本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略)
  2、2011年自治区本级部门收入预算来源汇总表(按预算单位)(略)
  3、2011年自治区本级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资金来源)(略)
  4、2011年自治区本级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功能科目、经济科目)(略)
  5、2011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略)
  6、2011年自治区本级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