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扶持内容:支持博物馆和陈列室开展少数民族文物征集工作,改善馆藏少数民族文化保存条件,加强业务指导,培养专业管理人才。
3、支持部门:地区财政局、文化和体育局。
4、共同推进单位:县(市、区)政府及地直相关职能部门。
(五)少数民族节庆扶持计划
1、扶持对象:“十二五”期间宣传打造9个有规模、有特色、有影响的少数民族节庆,其中,指导办好3个民族节庆,协助办好3个民族节庆,支持办好3个民族节庆。
2、扶持内容:大力弘扬我区优秀的少数民族节庆传统文化,对外宣传毕节形象,按照广泛性、规模性、独特性的特点,选择一批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活动进行重点扶持,保护优秀民族节庆传统文化,弘扬和谐文明社会风尚,进一步增强少数民族群的民族凝聚力和认同感,为推动民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3、支持部门:地区文化和体育局、旅游局。
4、共同推进单位:县(市、区)政府及地直相关职能部门。
(六)民族教育扶持推进计划
1、扶持对象:“十二五”期间,每个民族乡分别建立1所中心幼儿园,民族乡乡村中小寄宿制学校覆盖率达100%,创建省级特色普通学校1至2所,抓好10所少数民族双语学校的巩固和提升工作。
2、扶持内容:围绕着力提高民族地区办学水平,改善以地区民族中学为龙头的民族学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办好毕节一中民族班,招收品学兼优的少数民族学生;切实做好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工作,发挥民族地区学校传承保护民族文化的作用。
3、支持部门:地区教育局。
4、共同推进单位:县(市、区)政府及地直相关职能部门。
(七)民族古籍抢救推进计划
1、扶持对象:苗文、彝文、布依文等民族古籍和重要的少数民族口碑古籍。
2、扶持内容:继续做好少数民族古籍普查工作;出版一批民族古籍精品;加强少数民族古籍文献人才的培养与学科建设,加快少数民族民间口传古籍传承人的口传古籍抢救工作;加强协作,整合资源,加大对民族古籍的保护力度。做好民族古籍中涉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工作。
3、支持部门:地区文化和体育局、档案局。
4、共同推进单位:县(市、区)政府及地直相关职能部门。
(八)少数民族人才培训培养推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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