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1年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平均差价率的通知
(三府办〔2011〕25号)
各海鲜排档餐饮业经营单位(企业):
为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和牟取暴利,规范海鲜排档餐饮业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印发三亚市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平均差价率管理规定的通知》(三府办〔2011〕21号),经市场监测和测定,现将我市2011年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平均差价率予以印发,请严格执行。
种 类
| 平均差价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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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 类
|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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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 贝 类
|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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虾 类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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蟹 类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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