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通知
(三办发〔2011〕1号)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最近,中共中央、
国务院下发了修订后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以下简称《规定》)。为了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颁布实施《规定》的重大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1998年印发实施的《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在促进各级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切实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新时期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入的需要,中央决定对《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予以修订。修订后的《规定》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一定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从三亚建设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规定》的重要性,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扎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工作。
二、认真抓好《规定》的学习宣传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规定》作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重要内容,专门安排时间,认真组织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进行学习,切实增强其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化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要把《规定》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近期学习计划、组织专题研讨,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规定》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要把《规定》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列入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内容,提高领导干部对贯彻落实《规定》重要意义的认识。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撰写文章、举办专题讲座、开办专栏、召开学习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规定》的基本精神,努力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中形成学习贯彻《规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