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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1年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二)2011年5月-12月,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1、5月12日前后,重点做好防灾减灾日宣传工作。
  (1)在社区、镇、村、学校和人口密集场所悬挂防灾减灾日宣传横幅,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2)组织开展一次广场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地震局牵头、各成员单位)。
  (3)组织学校开展一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4)各镇组织一次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建设宣传活动,各社区举办一次防震减灾普法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镇)。
  (5)组织参加科技活动月(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
  2、 举行市志愿者队伍授牌仪式并开展志愿者队伍培训工作,引导志愿者队伍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文明办、市地震局)。
  3、组织开展一次防震减灾法制宣传进机关活动(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4、组织开展一次企业综合防灾减灾演练活动和地震科普知识讲座(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地震局)。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防震减灾宣传内容(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6、组织好政风行风热线上线活动,宣讲防震减灾惠民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职能,接受市民咨询(责任单位:市地震局)。
  7、组织开展一次旅游行业管理人员地震科普知识讲座(责任单位:市旅游委)。
  8、7月28日前后,以纪念唐山地震35周年为契机,切实抓好防震避震科普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1)在社区、镇、村和人口密集场所悬挂防震避震宣传横幅,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防震减灾知识(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2)在各镇开展一次防震避震集中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各镇)。
  (3)组织开展农居惠民政策、房屋抗震建设要点宣传(责任单位:市地震局)。
  9、组织开展一次学校地震科普辅导员和区、镇防震减灾助理员培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镇)。
  10、9月份,结合开学第一课,组织中小学校开展一次地震科普讲座、一次主题班会、一次防震避震演练活动、一次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征文比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1、结合“消防日”宣传活动,开展应急救援和地震自救互救知识宣传(责任单位:市消防局)。
  12、结合“六五”普法教育、“全国法制宣传日”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做好防震减灾法制宣传(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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