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1年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11〕11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2011年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三亚市2011年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宣传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公众防震减灾的自觉性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切实做好我市2011年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全省防震减灾联席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广泛动员,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使“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的忧患意识深入民心,为建设和谐三亚提供安全保障。
二、总体部署
(一)健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和协调机制。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地震、宣传、科工信、教育、文体、安监、消防等部门和群众团体、新闻媒体的作用,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局面。
(二)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领导。为确保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成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市政府副市长)姚磊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市地震局、市旅游委、市法制办、市司法局、市科工信局、市教育局、市文体局、市安监局、市科协、团市委、三亚电视台、三亚晨报社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区镇、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市法制办、市教育局、市科协、团市委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局,主任由市地震局分管领导担任。
各区镇、相关单位要相应成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做到“学校有声音、社区有阵地、村镇有手册、媒体有动作、活动有特色”,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各区镇、相关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
防震减灾法》、《
海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为重点,广泛宣传《
防震减灾法》、《
海南省防震减灾条例》、《
海南省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针对不同对象,创新宣传形式,突出教育重点,提高全社会对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认识与理解,提高职能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