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稳定我市新建住房价格的通知
(三府办〔2011〕10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稳定新建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2011年度本市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通知如下:
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廉租住房做到应保尽保,扩大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的覆盖面,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能力有所提高;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比2010年价格涨幅明显回落。
健全房地产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公开披露合法项目信息、可售楼盘及房源信息、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监测,及时发布市场调控和相关统计信息。
各镇、区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本市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实现调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