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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2)实施城区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市第四中学搬迁后,原址改办为市第三幼儿园;在市同心家园新建市第四幼儿园,缓解市区公办幼儿园不足的压力。在新城开发、新住宅区建设、旧城改造、撤村建居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先保障幼儿园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好配套的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2、扶持民办幼儿园建设
  (1)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本着“规范一批、整合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对现有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情况,责令无证幼儿园整改。对整改后达到办园要求的,颁发办园许可证。若整改后仍不能保障幼儿安全和达到基本保育教育要求的,妥善分流和安置在园幼儿后,依法予以取缔。
  (2)扶持合法民办幼儿园建设。积极鼓励有资质、有信誉的社会团体、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国有企业和公民个人兴办幼儿园,探索“国内外名园引进”、“名园办分园”、“集团办园”等多种办园方式,引导扶持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不同园所建立发展共同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
  (二)实施幼儿园软件建设工程,提升幼师整体素质
  1、发展壮大公办幼师队伍。
  目前,我市现有公办幼师60人,尚缺700人,须进一步发展壮大。
  (1)合理安排2002年前招收的约100名师范毕业生,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充实到公办幼儿园任教。
  (2)将我市小学富余的约200名人员进行幼教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转岗到公办幼儿园从事幼教工作。
  (3)根据需要逐年公开招聘优秀幼儿教师,充实到各公办幼儿园。
  2、不断提升幼师整体素质。
  健全幼师培训体系,将幼师培训纳入中小学继续教育范畴,开展美术、舞蹈、弹奏等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幼师整体素质。
  (三)加强幼儿园管理,提高办园质量
  端正办园思想,规范办园行为,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坚持保教并重,突出启蒙教育,规范课程开设,加强家园联系,开展各种有益幼儿身心发展的活动,促进幼儿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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