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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低碳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

  1、建立能源统计机制
  协调并联合有关部门如统计、交通、住建、国资、商务、教育、卫生等管理机构及企业、商业等所有耗能部门建立统一的能源统计机制、统一的统计口径和顺畅的统计渠道,完善与掌控全市能耗统计口径与数据;加强能耗统计工作的人员配备和资金支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提高能耗计量能力
  逐步完善能源消费的统计数据,特别是交通行业和居民生活用能的统计;加强对建筑物能耗分项计量,重点是交通运输部门的站场建筑物、公共建筑和办公建筑;工业企业健全三级计量制度,要求企业配备必要的计量器具,落实统计台帐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制度保障
  建立和健全与低碳发展相关的法规和制度,根据城市发展规划的要求,对土地和林地的开发和利用程度及补偿措施、对新建项目的审核、对建筑和交通的能耗要求、对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对低能耗技术和设备的推广等方面都要有法规和制度的约束;制定和试行碳排放强度考核制度,健全和完善各行业、各部门、各地区的低碳化政策目标与评价指标体系。
  (二)组织保障
  市政府成立三亚市建设低碳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科工信、住建、国土环境资源、林业、交通、发展改革、规划、财政、统计、教育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工信局,具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分解落实建设低碳示范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探索建立低碳示范城市建设评价考核体系;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多部门协作负责的协调推进机制;把建设低碳示范城市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三)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低碳试点和财政资金的支持,市政府增大低碳发展的资金投入,并纳入财政预算;设立市级低碳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建立和健全低碳发展体制与机制、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的能力建设;充分利用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投融资和财税等特殊政策,拓展融资渠道,引导社会各界资金投入低碳经济工作。
  (四)宣传保障
  充分发挥政府、媒体、企业、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大力营造以低碳经济为主流的社会环境,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低碳经济发展格局。新闻媒体要进行广泛报道,刊播发展低碳经济的公益性广告。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等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低碳宣传,广泛宣传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性、紧迫性。
  (五)考核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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