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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和出新整治工地汛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和出新整治工地汛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住建(房产)局、建邺区投促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汛期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建物字【2011】637号)精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和出新整治工地汛期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区域的防汛工作,切实加强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和检查落实。要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迅速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和整治出新工地防汛抗灾应急预案,做好抵御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天气的应急物资防范准备。物业管理区域和整治出新工地要确保人员在岗在位,一旦遇有突发性险情或事故要及时报告,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工作,不得延误时间。

  二、各区县住建(房产)部门应将物业管理区域、出新整治工地的防汛工作作为日常检查内容之一,要求街道应急维修站、各物业服务企业和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对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限期改进落实到位。有关实施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对物业管理区域和整治出新工地内所有的排水管网、下水道、地下车库、屋面防水进行逐一检查,安排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特别对一些排水不畅的下水管网要进行重点维护疏通,备足编织袋、麻袋、土、砂石、木材、钢管、绳网、锹铲、大功率抽水机泵等抢险救灾防汛物资,历年易涝受淹严重的小区要重点备料,防范内涝,为确保安全淤泥渡汛做好基础性工作。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对可能出现险情的部位建立应急排险的措施。各种设备进行一次集中检修,保证运转正常。各种防汛物资和器材要准备充足,摆放到位。各物业管理区域要建立负责人联系制度,并将负责人联系方式报所在区、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各单位要做好汛期值班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责任人、值班人和值班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发现重大灾害和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市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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