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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违法建设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四、整治要求
  本次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区政府、相关单位要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统筹安排,明确职责,狠抓落实,确保整治效果。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开展 “违法建设百日专项整治” 行动,是全市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兰州市城市重点区域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和《兰州市制止和处理违法建设办法》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体现,也是进一步解决城市管理难题、提升我市整体形象的迫切需要。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政府的决策上来,及时召开整治行动动员会,把彻底解决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严重影响重点工程建设、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市貌和城中村改造的违法建设问题列入当前城市管理的重点工作,全面进行思想发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确保各级政府部门、各相关单位思想统一、认识到位、行动迅速、配合有力。
  (二)加强领导,统筹安排。为确保这次“违法建设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科学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责任和达到目标,重点抓好五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抓好落实;二是要促进长效管理机制的落实,做到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专业队伍管理与基层管理相结合;三是切实落实责任,做到整治目标明确,整治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人;四是形成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的局面,区委、政府负责牵头,各职能部门全力配合;五是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违法建设要采取非常措施解决,实施断电、断水措施;对暴力抗法的行为当事人,公安机关及辖区派出所要坚决出警依法惩处。
  (三)强化督导,从严查处。整治期间,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做到定部门、定领导、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层层分解细化任务,明确目标责任。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整治情况予以检查督导,并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对工作不到位的要限期改正,对整治工作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组织不力、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或个人,将报市委、市政府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着眼长效,深化成果。要解放思想,创新开拓,不断探究根治违法建设城市管理顽疾的方式方法,建立完善单位和相关部门协作运行的长效联动机制,创新工作模式,落实定区域、定人员、定标准、定奖惩、定职责的“五定”承包责任制,真正把管理的责任和成效落到基层,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的措施办法,严格落实《划片包干监控违章建筑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关于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的通知》规定,强化源头管理,有效提高查控工作效能,确保一般问题受到震慑,突出问题得以有效遏制,促进 “违法建设百日专项整治” 行动任务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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