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住房公积金归集和管理及使用情况审计。以促进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推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水平为目标,全面掌握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及公积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揭示住房公积金过程中存在的制度不完善、体制不顺畅、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问题,确保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凡审计内容涉及县区的,相关县区审计局应积极配合。具体项目实施,要求根据省审计厅安排进行。(计算机审计处配合实施。2011年7月开始,10月结束)
6、为民办实事项目执行及资金管理审计。以促进落实省市党委政府惠民政策,管好用好项目资金、确保人民群众得实惠为目标,配合省审计厅对全市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审计。在全面了解资金到位和项目建设进度的基础上,重点检查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综合评价为民办实事项目取得的成效,揭露项目效益低下、管理不善、资金被挪用和损失浪费等违纪违规问题,从制度制定、综合配套、监督管理等方面分析原因,提出审计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财政金融审计处、投资审计处配合组织实施。2011年11月开始,12月结束)
7、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跟踪审计。通过审计,规范灾后重建资金的管理使用,防范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凡审计内容涉及县区的,相关县区审计局应积极配合。具体项目实施,要求根据省审计厅安排进行。(社会保障审计处配合实施。2011年3月开始,12月结束)
8、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跟踪审计。通过审计,促进保障中央及省市惠民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规范建设资金管理,完善相关措施制度,减少和杜绝损失浪费,确保工程项目达到预期效果。凡审计内容涉及县区的,相关县区审计局应积极配合。具体项目实施,要求根据省审计厅安排进行。(投资审计处配合实施。2011年3月开始,12月结束)
9、国外贷援款项目公证审计。以满足国外贷援款项目协议的要求,真实完整反映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为目标,根据省审计厅授权,对世行贷款/英国赠款结核病控制项目进行专项公证审计。(投资审计处组织实施。2011年2月开始,3月结束)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临时交办的审计事项在完成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同时,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临时交办的一些重要审计事项,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宏观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由局统一安排相关处室及分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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