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要求
(一)审计项目必须围绕促进我市经济率先跨越发展的主线,重点关注中央和省市各项促进经济增长措施和关注民生及惠农政策执行情况和效果,继续强化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和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全面推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全程跟踪审计,以促进拓空间、调结构、强基础、保增长、惠民生、促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为保障我市经济安全高效的运行发挥审计的职能作用。
(二)审计项目计划安排上,按照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重在质量、避免重复”的原则,把握审计项目数量、审计质量和审计工作强度相统一的要求,适应突发情况的应对需要,并及时完成上级领导机关临时交办的重要审计事项。
(三)审计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力求科学合理。本着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和全局“一盘棋”的原则,统一整合审计力量,涉及同一个被审计单位和部门的不同审计项目,尽量安排同一审计业务部门兼顾实施,同一审计项目也可考虑结合多个审计项目同时进行。尽量避免重复交叉审计,做到既合理有效的利用审计资源,又减轻被审计单位和部门的配合工作量。
(四)审计项目计划执行过程中,市县区审计局要严格按照《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审计署新修订的《
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第8号令)、审计工作纪律“八不准”和《兰州市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兰州市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审计质量管理办法及审计执法监督管理办法,并在审计项目实施中全面推进计算机辅助审计,以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切实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审计机关的廉政建设。
(五)审计项目计划实施期间,凡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安排的审计项目,由市审计局对应处(室)及分局和县区审计局按照上级审计机关要求配合组织实施,并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告工作进度和报送审计结果;凡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和突发性的重要审计事项,均由局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实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四、项目计划
(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1、市财政局组织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继续以促进健全财政预算制度、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绩效水平为目标,以年度财政预算的执行及调整、非税收入的征管、财政资金的分配、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预算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以及政府采购资金管理使用的情况为主要内容,对市财政局组织2010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查处违规调整预算、超预算及无预算支付和财政资金分配过程中的分配不合理、拨付不及时、使用不规范以及效益低下等问题。同时,加强对非税收入征缴、国有资产收益和政府举债情况的审计。必要时就重点支出、重点项目和重点部门进行延伸审计,以摸清和分析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的总体运行情况,并揭露财政资金收支管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问题,以不断规范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公共财政体制的健全完善。(财政金融审计处组织实施。2011年4月开始,5月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