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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推进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鼓励群众捡拾,提高回收率。各县区要积极探索废旧农膜捡拾和回收的有效模式,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提高捡拾率和回收率。一是依靠废旧地膜回收加工企业和供销部门设立的回收站组织广大农民积极捡拾、交售,提高农民参与的组织程度。二是探索对农民的补助方式,在全市旱作农业、扶贫开发、农村环境治理等项目中积极安排回收补助资金及物资,依托回收企业及网络,补贴提高回收价格,提高农户回收积极性。三是各乡镇要采用“以旧换新”的方式,对农民进行地膜等实物补助。
  (四)加强科技创新与推广,推动回收与利用。各县区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技术创新,推广一膜两用技术、适时揭膜技术、机械拾膜技术,指导企业引进推广新型环保型农膜和废旧农膜回收加工机械设备、生产工艺、关键技术,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膜。要切实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技术指导、宣传培训等工作,尤其要做好示范引导,在全膜双垄沟播玉米万亩乡镇、设施瓜菜千亩基地建立废旧农膜及塑料包装袋污染治理示范区、示范点,树立典型,以点促面,向农民集中展示推广农膜科学使用和回收利用技术;要禁止使用厚度小于0.008毫米的超薄地膜,推广可降解地膜,降低废旧地膜的捡拾难度;同时,抓好废旧农膜残留例行监测和回收利用效果评价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和有关单位要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作为环境污染治理、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谋划,加强宣传,抓好落实。市、县要成立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小组,明确职责,靠实责任,抓紧制定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尽快启动回收网点和龙头企业建设工作,加快回收利用步伐。
  (二)强化部门协作。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需要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农业部门牵头抓总,负责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考核;环保部门要将废旧农膜及塑料包装袋污染防治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科技部门要积极支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科技研发和技术推广;宣传部门要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提高全社会的参与意识;供销部门要积极利用现有的回收公司开展废旧地膜收购、交售工作,开展“以旧换新”活动;涉农金融部门要及时安排贷款规模计划,加强信贷服务工作,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优先办贷;税务部门要落实好相关税收优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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