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三定方案》阶段(2011年3月7日至3月18日)制定《三定方案》是实施公园免费开放工作的重要环节,市属各公园要根据各自实际,科学合理地编制《三定方案》,市园林绿化局要加强业务指导,严格对公园《三定方案》的审查,《三定方案》由市编委审批。
(二)实施“三清”工作阶段。(2011年3月19日至3月31日)按照公园建设的总体规划,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确定需清理摊点、设施、人员的对象、数量,制定实施“三清”工作的措施,严格依照有关政策规定,积极、有效、稳妥地完成“三清”任务。
(三)实施“三竞”工作阶段(2011年4月1日至4月10日)按照市编委批复的《三定方案》和规划的服务摊点,制定市属4个公园职位设置、岗位竞争和摊点竞争工作办法,组织实施“三竞”工作。
(四)制定“三效”机制阶段(2011年4月11日至4月30日)完善的长效机制是确保公园规范管理,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保证。要根据公园新的定位和功能,认真分析研究公园建设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制定和完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实效责任制、联效考核制。
五、责任分工
市建设局、市园林绿化局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的职能作用,牵头负责公园免费开放的实施工作,督促检查市属公园,按时完成公园免费开放的各项工作,要积极主动地协调有关部门,确保公园免费开放工作的顺利进行;市编制部门会同市人社局依照编制工作的有关规定,审核市属4个公园的《三定方案》,重新核定各单位编制;市财政局要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落实公园免费开放的经费,按照市编制部门批准的人员编制,核定经费,并列入正常的财政预算,确保公园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行。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公园免费开放是加快改革公园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公园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为提升城市形象、发展社会事业、关心群众利益的一项民心工程。有关各方要站在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高度,重新定位公园的性质和功能,变经营性公园为公益服务性公园,完善服务设施,强化优质服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市属公园免费开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市属公园免费开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园林绿化局。市园林绿化局及市属各公园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公园免费开放工作的实施。
(三)压缩编制,妥善安置富余人员。公园免费开放后,做好定编定岗、压缩人员工作,对富余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分流等办法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