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靠实责任,加快工程进度。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十分繁重,时间紧,要求高,刻不容缓。中央给省政府、省政府给市政府下了“死任务”,签了“军令状”。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各县区政府、各管理部门和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一把手”要亲自抓,按照分解的任务层层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千方百计保证此项工作顺利推进,达到进度要求。目标任务计划下达后,各责任单位必须早动手,早落实,抓紧解决前期手续办理及拆迁安置有关问题,确保今年新建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在今年9月底前开工建设。往年开工建设的廉租住房,其中2008年、2009年开工建设的廉租住房,今年内全部竣工,2010年开工建设的廉租住房年底前达到主体封顶,并配租5000套。各县区肩负“双责”,除完成自身承担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外,还要承担辖区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督促落实责任。要主动上门服务,确保建设任务按时完成。市政府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包干督促落实责任。市国土局负责包干督促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任务7555套(不含三县及红古区);市规划局负责包干督促落实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11100套(城关区实施的8800套,西固区实施的1500套,安宁区实施的800套);市建设局负责包干督促落实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7500套(七里河区实施的4500套,市城投公司实施的3000套);市发改委负责包干督促落实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任务16480套(不含三县及红古区);市房产局负责包干落实国有直管公房改造任务10000套;市国资委负责包干落实市属企业棚户区改造任务12000套;市监察局负责包干督促落实配租5000套廉租住房和配售3000套经济适用住房房源。
(三)坚持特事特办,提高办事效率。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主动上门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市发改委负责工程项目立项、计划下达工作(属地化管理),会同市财政局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市房产局履行牵头单位职责,负责分解落实任务,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督办考核、监督检查;市财政局负责建设资金筹集、管理和监督使用等工作;市国土局负责制定土地保障优惠政策和土地供应;市规划局负责选址定点、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审定项目单位提供的修建性规划设计方案,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市建设局负责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市招投标局负责项目招投标手续办理;市民政局负责指导低保及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市监察局负责对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市审计局负责建设项目的审计和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市人防办、税务等部门负责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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