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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切实稳定市场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紧急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切实稳定市场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紧急通知
(毕署通〔2011〕36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地直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稳定当前市场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遵照地委、行署主要领导的指示,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必须充分认清稳定当前市场物价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

  今年以来,由于受干旱灾害等因素的影响,我区粮食、猪肉、蔬菜等食品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全区各级各部门积极行动,认真落实抗旱救灾和市场保供给措施,城乡市场未出现大的波动。但是,当前全区干旱灾情仍在持续,粮食、猪肉、蔬菜等农产品价格呈上涨趋势,广大群众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心理预期压力较大,全区平抑物价保民生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物价稳,则人心稳。为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稳定市场物价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市场物价问题是最直接、最关键的民生问题,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坚持实行短期应急措施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理顺价格关系与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相结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发展生产、保障供给,扎扎实实抓好当前平抑物价保民生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必须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扎实抓好平抑市场物价保民生工作

  (一)注重搞好城镇低保人员救助工作。地、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落实低收入群体各项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确保城镇低保人员的基本生活质量不因物价的上涨而下降。要按照地级财政承担30%、县级承担70%的比例,2011年第四季度向每位城镇低保人员一次性发放100元的临时价格补贴。

  (二)着力抓好市场物价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尤其是商务、物价、工商、食品监管等部门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实施最严格的价格临时监管措施,切实维护好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要及时组织精干力量,深入认真搞好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分析市场价格走势,及时发现和处置好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认真地测算生猪、蔬菜、粮食等农产品的生产成本,提出临时参考价格,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恶意炒作价格等各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各种违法行为。对经营者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以牟取暴利为目的,提高销售价格以及囤积居奇导致商品供不应求而出现价格上涨,提价或涨价幅度超过10%的,物价部门依法严厉查处;对在巡查和检查中发现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乱收费行为,一律先责令改正、暂扣《收费许可证》,按照处罚上限进行处罚。同时,要切实建立起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市场价格情况,客观分析价格变动趋势,准确阐释价格政策,稳定社会价格预期。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市场物价的信息监测和报送,实行物价日报告制度,地区物价局要向地委、行署领导实行市场物价周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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