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汕尾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的通知
(汕府办函〔2011〕1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我市正常经济和社会秩序,进一步加强对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汕尾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世顶(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邱伟南(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打私办主任)
连凯跃(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局局长)
成 员:林勉勉(市监察局副局长)、林 甦(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林建友(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颜小将(市发改局副局长)、郑泽梅(市经信局副局长)、张解生(市公安局副局长)、赵小川(市财政局副局长)、陈良川(市人社局副局长)、罗丰(市住建局副调研员)、黄梅枝(市农业局副局长)、邱建英(市林业局副局长)、黄松茂(市工商局副局长)、陈展科(市法制局副局长)、范益堂(市法院执行局局长)、简娘锄(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蔡镇锐(人行汕尾市中心支行副行长)、朱俊勇(汕尾银监分局副局长)、骆培平(汕尾保险协会会长、中国人保财险汕尾分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