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金政办发〔2010〕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0〕6号)精神,现就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转型升级为目标,立足金华实际,围绕农业八大主导产业,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设施装备先进、经营机制完善、经济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现代农业园区,推动我市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从2010年起,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建成10个以上产业布局合理、要素高度集聚、多功能有机融合、循环清洁生产、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的现代农业综合区;建成20个以上突出某一主导产业、布局集中连片、生产设施先进、产品优质安全的主导产业示范区;建成50个以上产品特色鲜明、竞争优势明显、品牌效应突出、经济效益领先的特色农业精品园;建成500个以上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品牌化运作、技术设施先进、经济效益良好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
  (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统筹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园区建设要与新农村建设统筹考虑,与相关规划相衔接,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产业实际,一次规划、分步实施。二是坚持业主投资建设、政府适当扶持的原则。按照“目标统一、渠道不变、有序管理”的要求整合资金,切实加大财政的支持力度。引进工业园区建设的先进理念,建立多渠道投融资机制和多元化投资格局,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三是坚持生态循环、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合理安排园区内产业之间配置,大力推广生态循环、农牧结合的生产模式,推进农业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四是坚持软硬件并重、水平领先原则。先进的设施装备要与先进的管理、先进的科技相结合。把“吸收与创新、形态与功能、形象与效益、集聚与辐射”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取得经济、社会和生态三个效益全面提升。
  (四)建设标准。现代农业综合区、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特色农业精品园按照省级同类建设标准执行,现代农业示范基地按照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标准执行。
  产业优势明显。园区内主导产业发展基础好、集聚度高、比较优势突出、规模经营优势明显。每个现代农业综合区一般不超过3个主导产业,原则上要求集中连片,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加工、营销、休闲观光等配套设施齐全,产业体系健全,示范带动作用强。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