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转发乌鲁木齐市缓解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商务函〔2010〕22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经发委,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
现将《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缓解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10〕108号)(以下简称《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方案》和交通安全加大宣传力度,并认真组织辖区内各商贸流通企业严格贯彻落实《方案》。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企业一线,对企业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方案》贯彻实施,缓解我市交通拥堵压力。
三、各商贸流通企业要认真配合有关部门工作,按照《方案》要求,加强对企业员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时调整收发货工作时间,并按照《方案》要求调整营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