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控制城镇新建住房价格的公告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控制城镇新建住房价格的公告
(葫政告字〔2011〕3号)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要求,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11年度全市城镇新建住房平均价格控制目标确定为3852元/平方米。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