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学规划生产布局。按照统筹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根据自身资源条件、生产基础、产品供求变化和市场缺口保障程度,确定重点发展区域、主要品种,高起点、高标准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加工、质量监管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实现与农区的错位发展,稳定并逐步提高城市自给保障能力。
2.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建立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市本级每年整合不少于800万元的“菜蓝子”工程资金,重点扶持已确认的市级“菜篮子”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各地要积极推进支农资金整合,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资金,加大对“菜篮子”工程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带动农户多、竞争力强、市场潜力大的龙头企业支持力度。积极倡导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大力开发支持龙头企业的贷款担保业务品种,提高“菜篮子”工程建设的融资能力。
3.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完善招商引资政策,吸引外资参与生产流通等设施建设。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加强对蔬菜基地、养殖区域保护和建设,落实国家对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建设用地、用水、用电政策,加强养殖水域使用权益保护。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规划使用集体土地从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
4.建立健全风险应对机制。探索建立以市场、加工储备、订单生产为主要形式的储备制度,建立健全市场异常波动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做好在重大节假日、自然灾害或畜禽疫病发生时主要“菜篮子”产品的价格监控、货源组织和市场供应。加快建立“菜篮子”产品生产政策性保险制度,扩大“菜篮子”产品保险的覆盖面。从2010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蔬菜风险基金预算200万元,主要用于应对蔬菜生产风险、市场风险及质量风险,切实保障蔬菜市场供应。
5.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财政、国土资源、交通、农业、贸易粮食、规划、物价、工商、地税、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齐抓共管,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编制发展规划,出台扶持政策,妥善协调和解决“菜篮子”生产、流通、储备、应急机制等方面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促进全市“菜篮子”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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