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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0〕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9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两个体系”)通知如下:
  一、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
  到2012年,全市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基本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人人享有安全的住房,残疾儿童少年人人享有义务教育。到2020年,残疾人“两个体系”更加完备,残疾人生活保障和医疗康复服务更加完善,文化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就业更加充分,参与社会生活更加广泛,与全市人民一道迈进全面小康社会。
  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九个方面的保障和服务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发挥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特教机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残疾人福利机构等的作用,形成社会化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加快市级专业康复机构建设,未建立专业康复机构的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要充实康复服务功能,发挥对城乡社区康复的辐射带动作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康复室,开展康复训练、家庭病床、转诊随访、亲属培训和健康教育等服务。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室,开展康复治疗与训练、人员培训、技术指导、临床研究等工作。制定专业康复机构建设标准和康复技术标准,推进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
  (二)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以社区教育、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对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等实施义务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举办专门招收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康复教育学校。开展学前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做好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转移衔接服务。依托各类教育培训、文化服务和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大力扫除残疾人青壮年文盲。加快市特殊教育中心建设,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县(市、区)以上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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