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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关于开展全市商务粮食领域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一)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开展的活动
  1.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具有各自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积极组织辖区商贸流通企业参加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组织“一封安全家书比赛”、“安全生产月主题咨询日活动”、“《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条例》系列宣传贯彻活动”等各类宣传教育活动。
  2.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指导服务送基层活动。要结合工作实际,选择辖区内若干家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指导服务。通过送服务,深调研,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企业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3.督促大型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内容和“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等内容的横幅、条幅,督促有电子显示屏幕的单位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宣传口号等。
  4. 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在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治理和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安全生产“三非、三违、三超”行为。
  (二)直属企事业开展的活动
  1.认真学习宣传《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条例》,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安全自查,开展一次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查隐患、查安全死角,集中消除事故隐患。
  2.发动企业员工查找一个安全事故隐患,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当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员,以增强安全主体意识。
  3.“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为职工购买一本普及性安全生产防范知识读物,并组织学习;组织职工观看一部安全生产教育片;出版一期安全生产宣传专栏;组织一次“一封安全家书”朗诵会。
  4.各单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演练。开展事故预防、逃生、自救技能的消防演练等。
  5.围绕“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活动主题,开展板报宣传活动。为配合6月13日全市宣传咨询日活动,局属各单位要各选送1面板报参展。板报以事故隐患整治、安全检查、事故救援、应急演练为主要内容,板面设计要新颖、有创新。尺寸按统一要求制作,高1.2米,宽2.4米,展板支架各单位自备,6月11日前送市商务局(粮食局)办公室。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落实工作。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和局属企事业单位、行业主管处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组织,把该项活动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利用安全月活动有利时机,开展“三项行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和局属企事业单位、行业主管处室要紧密联系各自实际,结合今年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部署,突出“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主题,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规划好重点宣传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大力开展宣传报道和教育培训活动,使宣传教育工作既有广度,又有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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