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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
(金政办发〔2011〕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实施《金华市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在化解行政争议、保障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金华市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规定,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实地考评、重点考评和书面考评等方式,分别对9个县(市、区)政府和48个市级行政执法单位2010年度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现将考核优秀单位通报如下:
  县级政府(3个):东阳市人民政府、永康市人民政府、浦江县人民政府。
  市级单位(15个):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宗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地税)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信访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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