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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1〕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工商局关于《金华市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金华市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市工商局)

  为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浙江省技术秘密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金华实际,现就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专项行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严格执法与制度建设、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与强化部门行政职能、宣传教育与行政指导相结合,保护我市企业技术发明、新工艺、客户信息、产品配方等商业秘密不被侵犯。
  (二)工作目标:通过两年左右时间的努力,使我市企业商业秘密得到较好保护,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发案率明显降低,形成商业秘密保护长效机制,为我市企业发展壮大、产业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调查摸底工作。
  由工商部门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情况调查摸底,摸清企业基本情况,确定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范围和行业,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要求情况、认识水平等进行分门别类,登记建档。
  (二)强化企业主体作用。
  引导、帮助企业制定和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分析企业商业秘密现状、合理界定商业秘密范围、规范员工保密行为。集中在金高校、律师事务所、企业界等有关专家,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帮助企业培养一批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业务比较精专的管理人员。
  (三)加大执法办案力度。
  各级工商、公安部门要加大对企业商业秘密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案源信息交流,加大案件排查和督查督办力度,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做到有案件必严查、有投诉必有反馈,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商业秘密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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