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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商务局关于报名参加乌鲁木齐市-昌吉州一体化代表团暨乌鲁木齐市分团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关于报名参加乌鲁木齐市-昌吉州一体化代表团暨乌鲁木齐市分团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昌招商局、发改委、财政局、旅游局,乌市经委、建委、科技局、工商联,各相关企业:
  第十四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厦投会)将于2010年9月8日至11日在福建省厦门市隆重举行。今年厦投会,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市委九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代表团具体要求制订《乌鲁木齐市-昌吉州一体化代表团暨乌鲁木齐市分团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上报市人民政府,随后印发。
  为认真做好今年厦投会参会工作,充分利用厦投会这个国际性招商平台,大力推介我市投资环境,抓住新形势下的新机遇,深入开展园区招商、产业招商、特色资源招商,请各单位广泛动员和组织辖区有关企业和重点行业企业,积极报名参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局已将我市32个重点招商项目录入厦投会专网与外商撮合对接,将在会上统一安排重点招商项目对接洽谈活动;如各单位有新的招商项目上报,我局将立即安排中英文包装并录入厦投会专网与外商撮合对接。
  二、请各区(县)及早动手,积极征集厦投会签约项目,原则上保证至少2个上会签约项目,签约金额须在上届基础上增长20%。如计划开展专项招商对接活动,我市代表团会务组将大力协助安排。
  三、根据自治区代表团要求,请各单位务必于7月16日之前将参会人员申请表(见附件)报至我局外资外经处,我局将汇总上报自治区代表团,并做相关会务安排。
  四、我市代表团各参会单位免收展位费,仅收参会人员会务费,会务费用另行通知(包括会议期间食宿、交通、统一组织参加各项会议活动等费用,住宿有特殊要求的费用另计)。往返厦门交通自理。
  五、每人1张一寸免冠彩照、会务费及各区(县)上会签约项目请于8月5日之前,报至我局。
  其他参会筹备工作请按照随后印发的《工作方案》执行,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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