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关于开展第六批市级商业示范社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
商务部《关于加快我国社区商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关于加快自治区社区商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乌鲁木齐社区商业发展,经我局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第六批市级商业示范社区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社区商业规划完善,本社区商业网点设施配置达到了法制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的标准。
(二)制定了社区商业建设标准,本社区商业建设规范、个性化突出。
(三)社区综合服务体系适应社区居民的生活习惯、消费特点和服务需求,布局合理、功能完善。
(四)本社区开展可方便社区居民的送餐、送货、修理等服务。
(五)本社区建立了便民综合入户服务制度。
(六)本社区商业无假冒伪劣商品,无"三无"产品。
(七)本社区环境优雅,大多数社区居民满意。
二、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