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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关于每年两次提供商务粮食工作照片资料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关于每年两次提供商务粮食工作照片资料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局领导的指示精神,2010年9月,局办公室为各部门统一配发了佳能数码照相机。为通过镜头全面反映我市商务粮食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决定每年两次向局办公室提供有关反映商务粮食工作等照片资料。我局各部门(含各党支部、局机关工会等)要认真收集,踊跃提供照片资料。现将有关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照片内容
  (一)重点反映商务粮食工作情况、节会召开情况、各项各类活动开展情况、干部职工培训学习参观走访情况、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开展情况等。
  (二)反映重要人物、典型案例、重要会议、重要特征实物、重大场景、重要活动等照片资料。
  (三)上级领导(部门)、知名人士及重要嘉宾来我局视察、参观、访问、讲话时的照片。
  (四)荣获国家和自治区、市表彰的奖牌、奖状、证书等照片。
  (五)其它能够反映商务粮食事业建设成就的照片。
  照片要主题突出、内容丰富、紧扣时代脉搏,具有鲜明的单位特征。
  二、照片质量要求
  (一)照片要求进行多角度拍摄,既要有反映宏大场面的照片,也要有突出局部场面的照片。
  (二)提供的照片要求清晰,构图效果良好,曝光合适,色彩及明暗色调符合场景特征。
  (三)所有提交的照片需编好序号,并按序号相对应地注明照片的内容简介、拍摄时间及作者(或提供人)的姓名、部门名称。文字说明要简洁,字数在1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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