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乌商务函〔2010〕183号)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局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我局以商务网为载体,公开了本局应公开的信息内容。从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看,以工作动态类为主,行政决策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开的数量极其有限,有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的较为及时,但有的处室基本上停滞不前。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扩大商务网信息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以下内容都要积极主动公开
(一)机构职能类。机构概况、领导成员及分工、处室设置和联系方式、工作职能、工作规则。
(二)行政决策类。年度工作安排、重点工作部署、规划等。
(三)政策法规类。文件、规章、制度。
(四)行政执法类。主要包括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责、执法程序、执法人员情况和执法情况和执法结果(重大处罚案件)、重大行政复议等。
(五)行政职权类。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等事项。
(六)社会服务类。服务项目、办事指南等。
(七)工作动态类。商务(粮食)各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
(八)其他。难以归入以上各类的信息。
二、增加政府信息公开数量
(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
(二)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限等,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依据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信息;凡与广大干部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群众迫切需要了解的事项都要公开。
(三)各处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商务网信息上传工作。除商务(粮食)信息外,以本局名义制发的各类通知、通告等,都应及时在商务网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