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关于对零售商促销活动进行网上备案的通知
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
自2006年商务部等五部委颁布《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以来,我局积极开展零售商促销备案工作,规范企业促销行为,取得良好成效。为进一步加强对零售商促销活动的监督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积极推行电子政务的有关要求,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对零售商促销活动实施网上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乌鲁木齐地区经营的,单店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零售商,以新店开业、节庆、店庆等名义开展促销活动的,应当在促销活动结束后十五日内,将明示的促销内容,按照《零售商促销活动备案登记系统使用手册》所列步骤和要求输入零售商促销活动备案登记系统,并提交备案。同时,以10期促销活动为一个单位,将文本备案材料装订成册,报市商务局(粮食局)市场运行处存档备查。
二、请各零售企业切实加强对本企业零售商促销活动网上备案工作的领导,制定制度,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保证网上备案所需设备,做好日常备案和备案系统维护和管理。网上备案中如有问题,请与市商务局(粮食局)市场运行处联系。如有特殊原因暂不能实施网上备案的,说明原因后,在2011年1月,继续按照原备案方式和要求进行纸质报备,并做好相关准备,确保从2011年2月起实行网上报备。
三、零售商促销活动备案材料如无特殊要求,不予向社会公开,请各企业保管好用户名和密码,并定时更换密码,避免资料外泄。
四、市商务局(粮食局)市场运行处具体负责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发现未备案、备案超期或者备案不实的,将对备案企业的备案活动材料进行核对,并要求备案企业作出说明,对疑有违反《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促销活动,移交市商务(粮食)执法稽查支队进行执法检查。市商务局(粮食局)综合法规处对备案、审核、检查工作进行监督。 市商务局(粮食局)办公室对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零售商促销活动备案登记系统提供硬件和软件支持。
联系人:黄治、古丽其曼 联系电话:8892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