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狠抓落实,提高问题解决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
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把办理工作重点放在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狠抓落实上,不断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和代表、委员的满意率。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按时完成办理工作任务,坚决杜绝临时突击办理现象。议案、建议和提案的答复内容要实事求是,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文字简练,条理清晰,语气诚恳,切忌敷衍应付。
五、办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对承办议案、建议和提案有异议的,请于接到议案、建议和提案后5日内反馈至市政府办公室,并附书面材料说明理由,不得在承办单位之间横传;逾期不反馈的视为同意办理。
2.答复函统一使用A4纸,按规定格式打印。对只有一名代表或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答复函一式三份;对多名代表或委员联名提出的建议、提案,应按人数相应增加答复函份数。
3.各承办单位的人大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务必于6月30日前完成;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务必于9月15日前完成。办理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将答复函、办理工作小结报市政府办公室(要同时报电子版,电子版通过政府办公平台以重要通知形式报送),并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联系登记表”。
4.各承办单位要在用于存档的2份答复函首页的右上角,对办理情况进行分类标注。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表示;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用“B”表示;因受条件所限或其他原因一时不能解决、只能以后研究解决的,用“C”表示;留作参考或不可行的,用“D”表示。
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可随时与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督查科联系,联系电话:6882466。
附件:1.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复函格式
2. 办理政协委员提案的复函格式
3.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联系登记表(略)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办理单位名称)
第﹝×﹞号 签发人:
对克拉玛依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号建议的
答 复
×××代表(×××等代表):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的建议收悉(多个单位的合办件,应在“收悉”之后,增加“经与×××部门、×××单位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答复正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