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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主要包括:宣传倡导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服务、生殖健康服务、奖励优待服务。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新时期赋予我们的历史责任,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要求,是促进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和睦相处,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平公正的有效途径,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服务型政府的现实需要。
  当前,我市正努力打造 “世界石油城”,人口流动迁移规模将会扩大。新增流入人口,将对我市实现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但同时也对各级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带来了挑战。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是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通过试点,将进一步规范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以及政府各部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制度,让流动人口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以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为核心,通过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系统推进,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权利和发展权利,促进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和睦相处,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组织实施、有序推进和逐步深化,到2012年,全市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流动人口全员,流动人口与当地户籍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初步建立适应我市社会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体制。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促进融合。把维护广大流动人口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推进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创新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与户籍人口同服务、同管理,切实使流动人口融入城市、融入社区,实现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的和谐相处。
  2.政府主导,统筹推进。发挥各方优势,加强人口计生与综合治理、公安、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等相关部门的政策衔接,整合部门管理力量和信息资源,同时鼓励社会团体、民间企业参与计划生育公共产品服务,形成政府主导、公共财政为主体、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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