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创建“服务型机关”活动方案》的通知
(三办发〔2011〕25号)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关于开展创建“服务型机关”活动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1年5月16日
关于开展创建“服务型机关”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打造服务型政府,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塑造高效便民的机关新形象,营造一流的发展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2011年在全市机关中开展创建“服务型机关”活动。为确保整治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服务型机关”为主线,以为民、便民、利民为落脚点,以整治机关作风、简化办事程序、强化检查监督、改进服务质量为手段,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全面提升机关服务水平,实现效率提高、服务提优、办事提速、形象提升的工作目标,为建设更加卓越、更加和谐的三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服务型机关”主要标准
(一)工作纪律
1.落实考勤登记制度,工作人员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不得研究彩票,不得上网聊天、听音乐、炒股、玩游戏。
2.实行亮牌办公,办公桌上有岗位牌(共产党员要标明党徽标识)。有法定制服的部门,窗口人员上班要统一着装。执法人员上班和外出执勤必须着制服,佩带胸牌,持证上岗,接受监督。
3.严格执行外出告知制度和工作无缺位制。设置工作人员去向牌,工作人员因事外出,有留言,有联系电话。窗口单位要指定人员代办其业务。
4.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廉洁从政,在履职过程中不得吃、拿、卡、要,不得以权谋私。
5.严格依法行政,做到依法审批、依法收费、依法处罚、照章办事。在执行公务中无违章、违纪和违法事件发生,无随意执法、野蛮执法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二)服务礼仪
1.办公环境清洁美观,设备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在办公场所吸烟、嚼槟榔、大声喧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