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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在制定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时,邀请市监察、市财政、市审计参加,征求各部门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将三亚市实施方案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备案后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省农机、财政部门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市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农机管理部门要提供检查汇报材料。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要遵守《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要进一步严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坚决执行国务院和农财两部有关农机购置补贴“三个严禁”、“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的规定以及农机购置补贴管理“五项制度”。要加强对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搭车收费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对发生问题的将通报纪检监察部门,相关责任人要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和补贴机具生产企业,将永久取消经营补贴农机产品资格。严禁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农机管理部门要组织完成补贴机具验收,并将购机者和补贴机具拍照存档以备检查。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要保证全部办理牌证。补贴对象购买的所有享受补贴的机具(设备设施)两年内不得擅自转卖或转让。市农机管理部门和经销商要及时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文件、申请确认表、(工程建设)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照片等材料收集、归档、装订和保管工作(申请人的信息等资料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变更),档案保管期限不少于5年。市农机管理部门投诉电话(市农机局电话:88272798)。
  (三)落实职责。要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任务,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管等职能,确保农机购置补贴顺利实施。
  十、组织领导及任务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工作管理,成立三亚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局。
  组 长:陈 阵(市农业局局长)
  副组长:陈海兴(市财政局副局长)、曲环(市农业局副局长)、麦军(市审计局副局长)、罗文清(市监察局组长)、钟昌恩(市农机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杨鸿钧(市财政局农业科科长)、邢诒坤(市农机局副局长)、吴叶喜(市农机局)、谭子刚(市农机局)、陈夏曼(市农机局)、甘小俊(市农机局)、陈夏丽(市农机局)。
  (二)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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