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补贴对象及经销商管理
(一)补贴对象为三亚市户籍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地方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生产企业。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二)经销商管理。按照省确定公布的经销商执行。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要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各项规定和承诺,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机具销售价格。农机管理部门和生产补贴机具的农机企业要加强对经销商的监督管理,发现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六、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程序
申请农机购置补贴基本流程是:申请人申请→审查→公示→签发确认意见→购机(申请建设设施大棚、喷滴灌节水设备、冷库的,申请人须与经销商签订工程建设合同)→喷印机具编号(照相)→建档(报账)。即,一是申请人凭身份证等身份有效证明(证件)向所在地的乡镇或市县农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如实填写《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确认表》一式4份(申请人的联系电话等信息要如实填写,发生变化时要及时通知农机管理部门变更),在所属区管委会、镇政府审查作意见、领导签名、加盖公章。二是申请人送交市农机管理部门审查申请人资格条件,并签署农机购置补贴确认意见(《申请确认表》不得由经销商代办,财政补贴金额由市级农机管理部门填写并如实告知申请人),按照规定进行公示。三是补贴对象凭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确认表》,在规定的时间内购买补贴农机产品(补贴对象与经销商签订如设施大棚、喷滴灌节水设备、冷库工程建设合同等)。
为方便农民,减少工作量,2011年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协议书合并为《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确认表》(参见附表),不再使用原申请表、协议书。喷滴灌节水设备购置(建设)补贴按照本实施方案和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0年设施农业机械设备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详见琼农字〔2010〕74号和琼农办〔2010〕59号)规定办理。设施大棚购置(建设)补贴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实施,具体操作细则另行通知。建设设施大棚、喷滴灌节水设备、冷库报账时另需提供验收报告。
为简化程序,方便农民,对单机补贴金额在3000元以下小额补贴资金的,在办理购机补贴手续的同时现场公示现场购机(即采取购机和公示同时进行的办法)。
七、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