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积极开展全市耕地后备资源的调查和评价工作,科学编制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工作。2011年启动吉阳镇大茅土地整理项目,计划整理土地面积1000亩,新增耕地面积500亩。(牵头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吉阳镇政府)
(十一)积极探索创新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模式,稳妥推进旧城区、城中村改造,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各镇区 配合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住建局)
(十二)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2011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工作,发证户数达到应发证总户数的95%以上。(牵头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镇区)
(十三)保持高压态势,严查重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认真开展2010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努力实现“零通报”、“零约谈”、“零问责”。严格控制未批先用土地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租代征”、非法买卖土地、未批即用土地等违法行为。落实国土资源共同责任机制,强化执法监察力度,实现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立案率100%、查处率100%、结案率95%,违法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不超过15%的责任目标。(牵头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监察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各镇区)
(十四)继续实施“铁锤行动”,进一步加强城中村、城边村和重点旅游开发区及周边违法建设行为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切实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开发利用和管理秩序,有序推进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配合单位: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各镇区)
(十五)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管。按照《三亚市砂石粘土矿产资源出让前期调查选区报告》以及三亚市建筑用石料拟设置矿业权选区分布图,科学依法规范出让采矿权,适度、有序开发三亚的砂、石、粘土矿产资源。按规定足额收取复垦费,加强矿山环境治理,切实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效率。加强动态巡查和部门联合办案,严厉打击违法开采行为。(牵头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区)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与领导,成立三亚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市政府朱允山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王铁明副秘书长、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程春满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发改委、市科工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交通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河东区、河西区及各镇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决定创建活动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程春满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高富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落实创建活动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