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思想解放推动观念创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和手段创新,在发展中破解资源保障与保护的难题,使改革创新和保障促进科学发展贯穿于试点工作的始终。
坚持统筹规划,开源节流。发挥规划的宏观引导作用,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调控作用和刚性效力,加强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既努力拓展建设用地和开发耕地新空间,又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坚持市场调节,产业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科学制订、严格实施土地供应计划,严格落实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坚持价格反映稀缺的原则,加大优质土地的取得、使用成本,通过规划设定和产业引导,充分发挥土地占用成本的约束和产出激励作用,促进加大投资强度,实现高产出效益。
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建设用地供应向产业升级和城乡优化布局倾斜,优先保障基础设施、重点项目、重要产业和民生项目用地需求。
坚持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调查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制度,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切实落实政府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目标责任制。
三、创建工作任务与职责分工
(一)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各类建设用地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引导建设项目少占或不占耕地。在全省先行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调整工作,2011年8月底前完成调整工作,促进城乡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协调。(牵头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工委、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旅游委、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各镇区)
(二)科学编制、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合理保障新增建设用地需求。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等指标全部控制在省下达三亚市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内。(牵头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三)严把项目准入关口,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建立完善严格的项目进入联合审批制度,严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规划、不利于三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要求、“两高一资”项目进入,坚持以优质项目带土地原则和市场化配置机制,积极贯彻落实省政府将制定实施的《土地出让控制标准》,严格控制用地规模,提高资金、技术门槛,防止意在圈地或效益低下的项目进入。(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科工委、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旅游委、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各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