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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三亚市2011年项目建设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三亚市2011年项目建设的通知
(三府办〔2011〕14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重点项目推进协调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切实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全年投资预期目标任务实现,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市2011年项目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重大项目领导责任制。除了“三亚市2011年重大项目及重点推进项目责任人安排表”中明确有责任领导的项目外,其它投资项目按行业归口明确分管市领导作为责任人,行业管理单位为责任单位。各项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和解决问题的力度。项目建设单位要对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前拟定出具体的解决办法,报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决策。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施工单位要向业主单位及时汇报进度情况,业主单位一个月内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主管部门一个月内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导一个月内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市委书记、市长汇报。
  二、科学规划,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列入政府投资计划但尚未开工项目的项目业主要科学组织做好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及论证工作,项目规划设计必须严格按照经过评审并报批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拟定的建设方案实施,以免出现项目边施工边修改设计的情况,影响项目推进速度。
  按“十二五”规划或行业规划需要推进的项目,项目业主要按照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12年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三发改办〔2011〕124号)要求,尽快完成前期工作,原则上每年10月份前完成前期工作的项目才能列入下一年计划。经市规委会通过的项目,要加快报批、审批工作。经市规委会通过的项目,有关部门要主动与项目业主联系,指导和帮助其尽快完成前期工作,使项目尽早进入实施阶段。项目业主要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严格完善项目各项报批报建手续,合理安排项目前期工作时间和施工时间,尽量做到“雨季(台风季节)做前期、干季施工”、“旅游旺季做前期、旅游淡季施工”。
  三、积极应对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在未来一段时期,房地产业仍将是我市的支柱产业,要积极加强与房地产企业的信息沟通,在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切实得到贯彻落实的前提下,积极协调房地产企业解决一些影响房地产销售和发展的非政策因素。要逐步建立符合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要求和符合三亚市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在满足保障性住房需求的前提下,以建设高端旅游、具有持续性经营的旅游房地产为主,突出旅游地产品牌。
  四、加强项目资金筹措,保证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到位。我市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量大,必须坚持“向上争、市场融、银行贷、自己筹”的多渠道筹资思路,筹集项目建设资金:一是要强化项目与国家、省投资政策的对接,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资金支持;二是全力配合国家开发银行融资要求,特别是加快办理储备用地权益书和土地抵押登记手续,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筹集建设资金,并加快已落实开行贷款资金的使用;三是加大政府土地储备,按年度计划及时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筹集建设资金;四是积极改善投资环境,吸引社会资金踊跃参与我市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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