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三亚市建设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三亚市建设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三府办〔2011〕13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明确责任,确保我市投资项目的顺利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建设项目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岩峻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江 伟  市公安局局长
  王 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邓 忠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周高明  市财政局局长
  李 瑜  市规划局局长
  程春满  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
  苏金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许克峥  市水务局局长
  曹 兵  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余德炎  市公安消防局政委
  蓝文全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段国民  市人防办主任
  林 涛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祉壮  市监察局副局长
  朱传华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李安杰  河东区管委会主任
  林 海  河西区管委会主任
  孙德震  崖城镇政府镇长
  李 骥  海棠湾镇政府镇长
  樊 木  天涯镇政府镇长
  李明光  凤凰镇政府镇长
  季端荣  吉阳镇政府镇长
  周月霞  育才镇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对项目建设的重要问题进行决策,协调市政府各部门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要强化项目领导责任制,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协调和投资力度。除《三亚市2011年重大项目及重点推进项目责任人安排表》中明确分管市领导作为责任人的项目外,其它投资项目按行业归口明确分管市领导作为责任人,行业管理单位作为责任单位。各项目业主要在5月7日前将经责任人审核同意的在建项目倒排工期计划、拟开工项目和前期工作项目进度表报送市发改委汇总。从6月份起,每月2日向市发改委书面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