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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物价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若干意见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物价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若干意见
(三府〔2011〕7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上涨,一定程度上给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带来了影响。为了抑制物价持续上涨,保障市场供应,切实做好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工作,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物价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意见》(琼府 〔2011〕18号)精神,特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扩大农业生产,保障供应充裕。进一步落实扶持农业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加强“米袋子”、“菜篮子”工程建设。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及区、镇长责任制,切实抓好常年的“菜篮子”专业生产基地建设。蔬菜生产既要对岛外抓“反季节”,又要对本市抓“四季供应”。农业部门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调整种植结构,改变种植习惯,增加种植面积、品种,调动和保护农民种菜的积极性,切实提高本地蔬菜的自给率。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基地建设、生产服务、农资采购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专业人员的培训(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各区管委会、各镇政府)。
  二、疏通流通渠道,减少流通成本。交通部门要完善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以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物价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和适当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商务部门要积极推进“产销对接”,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生产大户直接将蔬菜配送到超市和集贸市场,鼓励大型超市、连锁经营企业直接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长期的产销合作关系,实行产区、销区无缝对接的“直供直销”模式,简化流通环节,减少流通成本,让老百姓买到新鲜价廉蔬菜等农产品。条件成熟时,由政府主导建设平价菜店,建设资金从市价格调节基金款项中安排解决(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市供销社、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加强储备工程建设,确保农副产品正常供应。建立和完善政府储备和商业储备相结合的粮、油、肉、禽、蛋、菜储备制度,加大粮食储备库区建设,以进一步加大成品粮储备力度。粮食部门要认真落实粮油储备制度,积极组织货源,做好粮食、食用油等应急保障预案。农业、商务等部门要指导肉、禽、蛋、蔬菜等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产供应和储备工作,政府要尽快扶持相关企业建立和完善蔬菜等冷储设施,以提高淡供旺储能力,使我市蔬菜储备量保证居民五至七天的消费量,有效保障重大灾害天气下我市居民“菜篮子”价格相对稳定(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粮食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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