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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印章的通知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印章的通知
(青政办〔2011〕42号)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现启用“青龙满族自治县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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