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整合的具体事项
(一)资产及债权债务整合
原由市人劳局主管的市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市交通局主管的市交通中专的所有资产(包括经营性资产,下同)一次性无偿划归学校新隶属单位即市教育局管理。市人劳局、交通局和教育局在市国资委鉴证下负责办理好各自移交学校的财产清查、财务清理等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移交手续。
市交通中专建校负债2680万元、市技工学校(技师学院)负债320万元由新学校承接,由市财政局提出化解计划。
(二)教职工整合
1.现市交通中专和市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编事业编制人员全部整合到市工程技术学校。
2.两所学校在职企业编制人员、招聘教师、职员整合到市工程技术学校,身份不变。市人劳局适时组织招聘考试,合格者录用为在编教师。
3.两所学校临时人员由新学校视工作需要聘任。
4.离退休教职工随原学校移交到新学校管理。
(三)学生整合
市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现有和新招中职部学生全部迁入现市交通中专校园,现有技师学院部学生仍在现校址学习。新校园全部建成后技师学院部学生全部迁入新校园完成学业。
(四)专业整合
市工程技术学校主要设置机电类、交通类、物流类专业,现阶段将电气运行与控制、机电设备维修和管理、汽车运用与维修、物流等四个专业作为学校的主体专业,逐步淘汰文秘、幼教、会计等专业,与衢州中专错位发展。同时,继续发挥学校原属部门和行业优势,继续承担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的职责,将新学校建成专业特色鲜明的学校。2010年5月份起,市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市交通中专统一以市工程技术学校名义对外招生。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建立市区职教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已由市政府办公室另行下发),下设办公室和综合协调、资产清核、编制人事三个工作组。三个工作组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
(二)人事保障
根据《浙江省贯彻国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04〕22号)精神,对市工程技术学校人员编制问题采取“一次定编,两年核定,分步到位”的原则予以逐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