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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积极推进部门内设机构审批职能归并改革,确保市本级2010年6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务,真正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做好非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逐步将市、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各分中心以及未进中心的在办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到电子监察系统中。各县(市、区)政府要继续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加强便民全程代办服务,拓展服务领域和功能,切实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各地各部门要围绕群众关心的工作人员招考、干部选拔任用、政府采购、基建工程、资产状况等问题,制定公开制度,加大公开力度,提高机关工作透明度。

  四、推进办事公开,全面提升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水平

  全市教育、卫生、供水、供电、公交、通讯、邮政、环保等行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拓宽办事公开领域,把群众普遍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找准工作切入点。要创新办事公开举措,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

  五、完善载体建设,多渠道为群众提供信息服务

  要在巩固已有公开载体的基础上,大力建设基层电子政务平台,统一使用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借助报纸、电视、广播、手机短信、户外大屏等多种媒体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高平台的知名度和使用率。利用已有的资源,在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查询专区,做好“政府信息查询点”的扩面工作。要加大投入,保证网络建设和维护所必需的资金,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不断更新、完善。完善政府信息查询中心的建设,实施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六、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一)建立严格的监督检查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保障机制,每年开展1-2次全面检查。健全投诉网络,采取设立投诉信箱、公布监督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监察部门、新闻舆论等的监督。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单位公开内容的监督检查,明确专人负责,做到监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府信息公开执行中的问题。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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