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1〕133号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兰州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兰州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精神和省上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食品添加剂监管,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整顿与规范相结合、监管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整顿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秩序,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工作重点
(一)种养殖环节。农牧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突出抓好种养殖环节农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监管,加强生猪、奶牛养殖户和生鲜乳收购和奶站管理,从源头上防控禁用农、兽、鱼药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农产品和乳品中;要指导督促种、养殖企业(场、户)严格执行农业部公布的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及卫生部公布的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农业投入品购销台账、“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等制度,并将其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逐步提高农民生产技能和质量安全意识。加大畜禽养殖、水产品养殖以及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生鲜乳中违法添加违禁药物和非食用物质的检测监测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生产加工环节。质监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强化添加剂安全标准生产,严格规范添加剂出厂标签、说明书和包装,加强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生产厂家的监管,严防产品流入非法渠道,流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按照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指导督促生产企业规范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并严格实行出厂检验制度。从严查处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和生产无标签、无说明书、无包装的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在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药物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