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

  (五)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考评机制。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际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对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对企业及企业工会组织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没有建立工资共决、工资正常增长、工资支付保障等机制的企业及其经营者,均不能推荐或授予各种先进荣誉称号。

  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组织领导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社会化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依托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形成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各级人社部门要将工资集体协商与贯彻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价位、最低工资标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要做好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审查备案工作,各用人单位在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后,应于7日内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一式三份及说明,报送同级人社部门审查。人社部门应在收到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5日内,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资格、合同的条款内容和签订程序进行审查。经审查无异议,应及时向协商双方送达《工资集体专项合同审查意见书》,合同即行生效。对有修改意见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应将修改意见在《工资集体专项合同审查意见书》中通知协商双方。双方应将修改意见及时协商,修改工资集体专项合同,并重新报人社部门审查。要把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履行情况纳入年检内容,列入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市、县区总工会、高新区工会、市级产业工会要加大参与、服务的指导力度,切实维护职工的收入分配权益。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尤其要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工作,逐步建立职业化的基层工会干部队伍。企业工会应全面掌握职工对工资分配的意见,及时向企业经营者提出工资协商的建议;组织召开好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及时公布审议通过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内容,依法维护职工参与工资分配和获取工资报酬的权益。各级工信、工商联、企业协会、企业家协会、个体私营协会等企业代表组织要抓好对企业经营者的培训,引导企业依法履行社会责任,逐步规范劳资共决的企业内部分配机制,严格执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要加强本行业薪酬水平和职工收入变化情况的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职工和经营者对工资分配方面的利益诉求,为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创造条件、提供帮助,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企业应根据自身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等情况,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通过集体协商的方式确定年度工资标准。各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要负责指导其监管的国有企业深化劳动工资制度改革,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完善内部分配办法,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分配新机制。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