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全市出租汽车行业综合整治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时间安排
  (一)整治提升阶段(4月10日-8月15日)。一是开展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的培训教育,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二是加强路检路查,切实纠正出租汽车的不文明行为。结合省运管局开展的道路客运综合整治活动,集中开展安全教育,严厉整治行车秩序,全面开展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切实提高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的交通文明素质,集中解决出租汽车交通违法突出和车容车貌“脏、乱、差”的问题,坚决遏制出租汽车交通事故高发势头。三是开展以“抓服务、保质量、讲诚信”为主要内容的客运服务质量倡议行动,积极倡导“文明诚信、优质服务”的客运经营理念,进一步提高出租汽车公司诚信经营和文明服务水平,增强广大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的文明意识和服务水平,全力构建“科学规范、健康稳定、诚实守信、服务优质、安全便捷”的出租汽车行业文明服务新形象。
  (二)组织评选阶段(8月16日-10月15日)。加强行业监管,强化对企业和驾驶员的检查考核,引导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持综合整治和精神文明创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评选和表彰一批优秀的出租汽车企业和优秀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按照《兰州市星级出租客运企业考评管理规定》、《兰州市出租汽车星级驾驶员考评管理规定》,由各出租汽车公司向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申报“五星级出租汽车公司”、“五星级出租汽车驾驶员”参评材料,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出租客运企业和驾驶员进行重点培训。“五星级出租汽车公司”、“五星级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评选,按照自愿申报、择优考评的程序进行。具体由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表彰阶段(10月16日-12月31日)。对年度整治及创建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将五星级驾驶员、五星级出租汽车公司初评情况报综合整治及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兰州市出租汽车行业综合整治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计划在年内,评选表彰100名五星级出租汽车驾驶员和8家五星级出租汽车公司。五、组织领导在全市出租汽车行业综合整治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组织实施组、检查考评组要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做好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